市政設計——浙江省6月1日起不得收取投標保證金!!
發布時間:2019-06-17 來源:市政設計公司 瀏覽:次
2019年4月28日浙江省財政廳官網發布《關于明確政府采購保證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活動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非招標采購方式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亦同。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政府采購保證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政府采購保證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寧波不發),集中采購機構、社會中介代理機構,各省級單位: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動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現就政府采購保證金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活動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非招標采購方式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亦同。
鼓勵采購人根據項目特點、供應商誠信等情況免收履約保證金或降低繳納比例,并在采購文件中明確;采購人不得以供應商事先提交履約保證金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并應在供應商履行完合同約定義務事項后及時退還;供應商以銀行、保險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約保證金的,采購人不得拒收;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收取履約保證金。
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違反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給采購組織機構造成損失的,采購組織機構可按照采購文件約定要求供應商承擔賠償責任。
這一政策會不會推向全國,我們拭目以待!!
這一政策會不會推向全國,我們拭目以待!!